结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人生中一件重大的事情,结婚首先要进行结婚登记,那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嘉定区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要求每对新人提供以下材料,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婚姻登记。
结婚双方在办理婚姻登机前需携带以下证件、证明。
1、 个人居民身份证。若遗失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者开具相关证明。
2、 男女双方户籍证明。一般携带标有自己姓名的户口本,若遗失可补办或找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3、 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作者、离职员工由工作单位出具;无业、待业者由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自由职业者、个体户还需提供个人劳动手册或营业执照。
4、 有离婚记录者携带《离婚证》。《离婚证》遗失可找原出具机关出具离婚证明。
5、 男女双方2寸彩照各3张。需为近期证明免冠,且照片颜色统一。一般婚姻登记机构都会提供相关的摄影服务。
6、 《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此项规定暂时限于大中型城市等经济发达地区。
温馨提醒:结婚登记材料大家一定要提前准备好,还有最好是到当地的民政机关进行相关的了解,自己所在地需要哪些材料。嘉定区结婚登记需要材料,也只能适用于嘉定区的,以外的就要看当地的规定了。